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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要的自傳,寫阿想的,在感受到自己熱情的那刻突然覺得很恐怖.
如果廣告業不要我 那我要去哪裡阿??

不過自傳真難寫,臭屁跟自信,自傲跟自薦的界線真難抓....



不論在哪個人生階段,我都希望能讓身旁的氣氛更有趣。

如果暑假作業只有要作文,我就硬要加上插圖。
如果要自我介紹,我喜歡多加上幾個笑話。
如果只是要說昨天跌了一跤,我會想辦法弄出起承轉合,讓聽的人忘了我有受傷。

我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看見驚訝表情的機會,我愛喜怒哀樂瞬間在臉上綻放的趣味。

為了能讓這趣味不斷在我身旁延續,我努力的充實自己,無意識的。

我閱讀,從經典文學到壹週刊。
我聽音樂,從恩雅到閃亮三姊妹。
我看電影,從阿莫多瓦到王晶。
我打電動,我看展覽,我運動,我相信只要眼睛睜開永遠都有新鮮事,只要肯去嘗試就會有新體驗,享受這世界的資訊不斷湧進我的腦袋的快感,然後用我的方式整合,自然的在言語行動中釋放,跟周圍產生火花。

我認為一成不變不是罪惡,但只要<變一成>,就足以讓人嘴角上揚,眼睛發亮,腦袋靈光,甚至世界更美麗。

我一直都不已<一成>為滿足。

我樂於施,但也有受,那就是我在看廣告的時候。
我羨幕那些能讓人驚呼的創意,跟創造出的效應回響,每每都讓我聽到心裡的那股悸動,跟忌妒。

「我要跟上去」,我跟自己說。

透過媒體,我可以瞬間讓千萬人驚喜,聽到千萬人的笑聲,讓千萬人感受到溫暖。光想就興奮,這是我的專長,也是我的興趣,更希望他能成為我的工作。

我有靈光乍現的能力跟動力,我,不想藏起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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